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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2、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3、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提交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3、门户网站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公告 15 个工作日的材料。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至办结):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三、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四、收费标准:1 、登记费: 0元/件(含一本证书工本费);2 、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五、咨询、投诉电话、地址:
(一)咨询电话:0775-4568421;
(二)投诉电话:0775-4568426;0775-12345。
(三)办公地址:贵港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新址(贵港站西侧)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不动产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30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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