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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房地一体)服务指南

2024-10-08 18:00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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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2、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3、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提交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3、门户网站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公告 15 个工作日的材料。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至办结):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三、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四、收费标准:1 、登记费: 0元/件(含一本证书工本费);2 、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五、咨询、投诉电话、地址:

(一)咨询电话:0775-4568421;

(二)投诉电话:0775-4568426;0775-12345。

(三)办公地址:贵港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新址(贵港站西侧)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不动产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30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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