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登记依据程序及要件

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2021-09-03 17:35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二、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0.5个工作日。

三、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四、收费标准:登记费:0元/件。

五、咨询、投诉电话、地址:

(一)咨询电话:0775-4568435、4568436;

(二)投诉电话:0775-4568426、0775-12345。

(三)办公地址: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贵港市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间: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0.5个工作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