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二、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0.5个工作日。
三、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四、收费标准: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2.非住宅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含一本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注:1.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其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2.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其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力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五、咨询、投诉电话、地址:
(一)咨询电话:0775-4568435、4568436;
(二)投诉电话:0775-4568426、0775-12345。
(三)办公地址: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贵港市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间: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0.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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