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申请材料:
1、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送达的,提交委托送达函;
2、解除查封或解除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查封通知书或解除查封函。
注:窗口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自行复印核验材料留存。
二、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三、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四、收费标准:登记费:0元/件。
五、咨询、投诉电话、地址:
(一)咨询电话:0775-4568421;
(二)投诉电话:0775-12345。
(三)办公地址: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贵港市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2楼)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解封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30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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