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贵房权证字第040200、02260号不动产权属证书已遗失,不动产权利人李世华、张崇芬到我局申请办理遗失登记及补发证书。该不动产坐落于贵港市荷城路899号广场明珠1-1803号,房屋建筑面积148.39平方米,权利类型:房屋所有权。经我局审核李世华、张崇芬提交的申请资料,认为符合补发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给不动产权利人补发证书,遗失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
联系电话:0775-4568423。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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