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桂(2018)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502号证书已遗失,房产权利人谭务崇、苏任英到我局申请办理补发证书。该房屋坐落于贵港市港南区中山南路405号(水岸丽都)35幢1单元1201号,房屋面积为155.44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经我局审核谭务崇、苏任英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补发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补发证书,遗失的不动产权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
联系电话:0775-6787885。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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