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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注销公告 编号: 贵自然资权籍告〔2019〕325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注销公告 编号: 贵自然资权籍告〔2019〕325号

2019-09-20 10:37     来源:不动产监管科     作者:陈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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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桂080242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桂0802427号之二生效文书裁定:

一、登记在被执行人刘朝珍名下的位于贵港市港北区锦泰公馆1-1-1005号住宅一套(房屋预售合同号:201112090019)的房屋所有权归黎明(居民身份证号码:452502************)所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黎明时起转移。

上述房屋因拍卖成交,原查封、抵押效力消灭。

二、买受人黎明(居民身份证号码:452502************)。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现我局已受理下列不动产转移登记,因买受人黎明无法提交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现公告注销。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6号万豪景苑二楼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775-4568421   6787885

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123478

广西锦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贵港市港北区锦泰公馆1-1-1005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1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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