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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罗凯聪(身份证号为4508021989****8213),位于贵港市石羊塘路13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档案缺失,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贵国用(2012)第0390号,该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证载宗地面积:52.08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宗地四至:北与罗善进户相邻,自墙为界;东至道路,自墙为界;南与罗贵生户相邻,自墙为界;西至道路,自墙为界。以及我局依法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的相邻关系人进行咨询和现场调查核实,证实为罗凯聪使用及管理。根据贵政办规〔2025〕6号文件第十一条“关于不动产登记原始登记档案资料缺失的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将调查情况予以公告,若对上述权属信息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将上述信息作为该不动产的权属材料。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台)
联系电话:0775-4286222。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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