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
联系电话:0775-4568421。
|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大郭村民委员会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大郭村 |
450804 100207 JA00001 |
宗地面积:11309.25 平方米 |
二类工业用地 |
|
|
2 |
450804 100207 JA00003 |
宗地面积:19695.75 平方米 |
二类工业用地 |
||||
|
3 |
450804 100207 JA00005 |
宗地面积:14580.96 平方米 |
商务金融用地 |
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6年2月1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