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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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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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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2022)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288440号 |
余金火、林清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50803 001090 GB00194 F00010049 |
贵港市港南区友谊大道48号(江南郡都)2幢903号 |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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