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贵国用(2015)第00325号/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127441号
廖凌湘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贵港市港北区七里桥89号院(永丰水果批发市场)10幢06号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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