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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权利人韦永恒) 贵自然资权籍告﹝2025﹞129号

2025-09-24 08:05     来源:确权登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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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桂(2018)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23145 韦永恒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50802

001080

GB01307
F00090045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56号(天悦华府)42906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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