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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权利人张晓柳) 贵自然资权籍告﹝2025﹞123号

2025-09-08 08:15     来源:确权登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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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桂(2019)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4628

张晓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50802

001046

GB03936

F00010173

   

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211号(聚龙城)11069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9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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