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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权利人简毓朝) 贵自然资权籍告﹝2025﹞120号

2025-08-22 08:25     来源:确权登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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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0091045

简毓朝

房屋所有权


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院(御江名城)23111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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