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贵国用(2015)第02233号、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180876、10180877号
凌宠茂、凌忠顺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圣湖小区八十五巷92号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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