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贵自然资权籍告﹝2025﹞100号

2025-07-09 08:10     来源:确权登记科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9)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14710011472

黄喜盛、龚玉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50802001094

GB00684   F00020082 

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888号院(通泰·爱丽舍)21单元1802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79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