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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贵自然资权籍告﹝2025﹞81号

2025-06-03 08:15     来源:确权登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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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9)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23998

亢聪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50802

001082

GB01639

F00110014

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330号(盛世名都·南)52803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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