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11条“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项目建设工程竣工手续、消防手续和人防手续缺失导致无法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5-4568421。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贵港御珑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989号(御珑湾)10幢 |
450802 001078 GB01385 |
宗地面积:975.24平方米 建筑面积:1585.68平方米 |
商业 |
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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