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5-4568421。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大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大新社区 |
450803 105212 JA00020 |
宗地面积:0.375942公顷 |
交通运输用地、林地、工矿用地 |
|
2 |
450803 105201 JA00026 |
宗地面积:3.232906公顷 |
交通运输用地、林地、耕地、 居住用地、陆地水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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