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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权利人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大圩村龙安第1村民小组)

2025-04-15 16:45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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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5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5-4568421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大圩村龙安第1村民小组

集体土地所有权

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大圩村龙安第1村民小组

450802

101201

JA00001

宗地面积:

6.6622公顷

旱地、其他草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特殊用地、农村宅基地、河流水面


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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