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8)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7108号 |
谢佑娣 |
房屋所有权 |
450802 001018 GB04113 F00150111 |
贵港市港北区和平路188号广汇·东湖城(A2区)10幢2103号 |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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