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8870号
马秀卫
房屋所有权
450802
001092
GB00041
F00070266
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659号(金港明珠)5幢2单元403号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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