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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贵自然资权籍告﹝2025﹞37号

2025-01-23 08:05     来源: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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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7)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2621

谢声勇

房屋所有权

450802

001018

GB04106

F00140060

贵港市港北区和平路188号广汇·东湖城(岚湖嘉荷)52801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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