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5-4286222。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广西贵港市交投市场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牛岭市场 |
450804 104001 GB03244 |
宗地面积:788.77㎡ |
办公、住宅用地 |
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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