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贵国用(1994)字第158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桂房证字1617699号房屋所有权证已遗失,权利人为姚立贤(已故),根据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于2023年12月11日出具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继承材料查验结果意见书》(编号:﹝2023﹞字第519号),姚立贤占有份额由黄渝香继承。现不动产合法继承人黄渝香到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发证书。该不动产坐落于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274号(旧坐落于贵城镇小江农机学校片),宗地面积58.5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04.41平方米,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经我局审核黄渝香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遗失补发条件,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给权利人补发证书,遗失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
联系电话:0775-4286222。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