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运金申请登记位于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合新街24号(原建设小区7号)的一宗不动产,该不动产位于三里镇圩镇改造开发区界线范围内(全部位于贵政函〔1999〕50号批复范围内),有三里镇政府的《说明》证实三里镇旧城改造开发区开发边界内土地已完成征地,2006年3月11日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人民政府将该不动产转让给何运金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开出《收据》,转让土地面积为63.00平方米,根据三里镇政府的《证明》,2007年3月5日何运金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筑面积为206.64平方米。经核实,该宗不动产实测土地使用面积63.00平方米,实地已建成三层建筑面积219.66平方米房屋投入使用。该宗土地四至:东至道路,自墙为界;南与叶宗福相邻,自墙为界;西至通道,自墙为界;北与冼有明相邻,自墙为界。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贵政办通〔2022〕20号第11条“关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导建设的老旧开发区房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贵港市本级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第十二次会议纪要》第十二点的处理规定,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辖区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贵港市覃塘区自然资源局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荷美新区文昌路(覃塘区特殊教育学校旁)
联系电话:0775-4722935。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