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登记难”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中心从即日起在贵港市本级范围内开展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贵港市本级范围内的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且已出售并实际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住宅小区等情况。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结束。
三、征集内容
(一)开发建设单位申请主体不清或缺失的问题
1.开发建设单位因改组、改制、合并和兼并等原因造成申请主体不清的问题。
2.开发建设单位灭失的问题。
3.开发建设单位不配合不动产登记造成登记主体缺失的问题。
4.开发建设单位法定负责人失联导致申请主体缺失的问题。
(二)土地权属来源不清或权属资料不全的问题
5.国有土地建设项目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无土地权属来源的问题。
6.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前,土地权属不清或权属资料不全的问题。
7.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后,无土地权属来源的问题。
8.城镇范围内原违规用地建设的问题。
9.地上建(构)筑物手续不完善的“房地一体”登记问题。
(三)因土地地类用途不清无法登记的问题
10.原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用途登记不规范的问题。
11.建设用地批准或登记用途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调查地类用途不一致的问题。
(四)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房屋供地手续不全或相关费用未缴的问题
12.项目供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13.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问题。
14.建设项目用地实际使用范围超出供应地块范围的问题。
(五)规划许可、竣工验收、消防和人防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15.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问题。
16.违反规定存在擅自改变用途、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范围、超容积率等的问题。
17.项目建设工程竣工手续、消防手续和人防手续缺失的问题。
(六)解决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和跨宗地建设的问题
18.国有土地上原分开登记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
19.项目跨宗地建设和分割、合并办证的问题。
(七)其他问题
20.不动产因抵押原因无法办理登记的问题。
21.不动产因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查封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
22.因分户、工程结算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问题。
23.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未首次登记,无法办理继承人转移登记问题。
24.国有土地上已建成使用的商业、工业房屋分割登记的问题。
25.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遗失的问题。
26.其他问题。
四、问题收集方式
填写《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征集表》,并按以下方式提交表格及登记相关材料。
(一)现场提交
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江口村东村屯166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咨询窗口,联系电话:0775-4568421。
(二)邮寄提交
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江口村东村屯166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邮编:537100;收件人: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登记科;收件电话:0775-4568421。
(三)电子邮件提交: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ggsbdcdjbzzx@163.com,联系电话0775-4568421。
特此通告。
附件:《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征集表》
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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