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合法继承人黄家联申请继承梁月娘名下宅基地上房屋(该房屋登记在黄振明名下,属黄振明和梁月娘夫妻共有财产),宅基地使用权证号为:贵集建〔1990〕字第030406048号。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黄家联申请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梁月娘
继承人:黄家联
房屋用途:住宅。
宅基地使用面积:204.75平方米。
房屋情况:砖混结构2层。
根据《不动产实施细则》第四章二十七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黄家联继承梁月娘坐落在贵港市大圩镇永隆村6队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随地上的房屋而转移登记到黄家联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6号万豪景苑二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登记窗口非公证继承(受遗赠)问询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1年6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