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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1〕字第167号

2021-06-07 16:54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廖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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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合法继承人黄爵申请继承黄启亮名下宅基地上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号为:贵集建1991〕字第010200945号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黄启亮申请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黄启亮

继承人:黄爵

房屋用途:住宅。

宅基地使用面积:81.40平方米。

房屋情况:砖混结构2层。

根据《不动产实施细则》第四章二十七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黄爵继承黄启亮坐落在贵城镇三合村街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随地上的房屋而转移登记到黄爵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6号万豪景苑二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登记窗口非公证继承(受遗赠)问询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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