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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合法继承人黄靖锐、黄靖斯申请继承黄伟宁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黄伟宁名下,属黄伟宁和李色霞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黄靖锐、黄靖斯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黄伟宁
继承人:黄靖锐、黄靖斯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大岭街。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2000〕字第1158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房权证字第012488号。
土地使用面积:52.80平方米,建筑面积:231.00平方米。
用途:住宅。
2.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石羊塘中路44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3〕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101598号。
土地使用面积:87.45平方米,建筑面积:432.34平方米。
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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