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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合法继承人曾富荣申请继承曾明芳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曾富荣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曾明芳
继承人:曾富荣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东塘村曾屋屯33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2〕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255164号。
土地使用面积:69.44平方米,建筑面积:183.49平方米。
用途:住宅。
2.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港宝商贸街丽桐园C幢C1501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贵港市字第10026790、10026791号(房屋所有权人:曾明芳、陆宝爱)。
建筑面积:151.12平方米。
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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