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继承(遗赠)公告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542号

2025-12-10 15:24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现有合法继承人曾富荣申请继承曾明芳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曾富荣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曾明芳

继承人:曾富荣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东塘村曾屋屯33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2〕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255164号

土地使用面积:69.44平方米,建筑面积:183.49平方米。

用途:住宅。

2.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港宝商贸街丽桐园C幢C1501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贵港市字第10026790、10026791号(房屋所有权人:曾明芳、陆宝爱)

建筑面积:151.12平方米。

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12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