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继承(遗赠)公告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520号

2025-12-05 09:34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现有合法继承人韦语汐申请继承韦斯惠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韦语汐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韦斯惠

继承人:韦语汐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969号(豪港华庭)5幢7单元1703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34491号

建筑面积:113.17平方米。

用途:住宅。

2.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255号(盛世悦城)6幢2单元503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1〕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35545号(权利人:韦超前、韦斯惠)

建筑面积:152.94平方米。

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12月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