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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481号

2025-11-10 11:32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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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合法继承人陈桂连、杨国栋申请继承杨燕良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杨燕良名下,属杨燕良和陈桂连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陈桂连、杨国栋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杨燕良

继承人:陈桂连、杨国栋

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商贸城拆迁安置区21栋004-1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6〕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3719号

不动产情况:土地使用面积:48平方米,建筑面积:264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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