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继承(遗赠)公告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419号

2025-09-25 15:59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现有合法继承人许俊申请继承许记华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许俊、许记华名下,许记华所占的份额许记华杨汉英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许俊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许记华

继承人:许俊

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1066号德宝·国际新城。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19452、10019453号

不动产情况:建筑面积:113.49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9月2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