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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379号

2025-09-12 14:28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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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合法继承人甘子梁申请继承梁沂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甘子梁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梁沂

继承人:甘子梁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36号(德宝花城)14幢10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4266号

建筑面积:45.24平方米。

用途:商业服务。

2.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02号院(市财政局住宅小区)12幢1单元101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6187号

建筑面积:184.32平方米。

用途:住宅。

3.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中山北路荷城新苑西南组团。

房屋所有权证:贵房权证字第023803号(房屋所有权人:梁沂

房屋共有权证:贵房共字第00738、00739号(房屋共有权人:梁德任、姜丽萍)

建筑面积:108.14平方米。

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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