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合法继承人苏寿娇申请继承钟汉雄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苏寿娇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钟汉雄
继承人:苏寿娇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贵港市覃塘区江湾桥324线公路边。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1999〕字第1544号。
房屋所有权证:无。
土地使用面积:173.16平方米。
用途:住宅。
2.不动产坐落: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华东路46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2013〕第1471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覃塘区字第10118514号)。
土地使用面积:140.27平方米,建筑面积:206.56平方米。
用途:住宅。
3.不动产坐落: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谷罗公路边。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1995〕字第6206号(土地使用权人:苏寿娇)。
房产所有权证:桂房证字第1621952号(房屋产权人:苏寿娇)。
土地使用面积:286.00平方米,建筑面积:572平方米。
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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