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继承(遗赠)公告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339号

2025-08-20 14:10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现有合法继承人郑昊申请继承郑南品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郑昊、郑南品名下,郑南品所占的份额属郑南品和廖少连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郑昊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郑南品

继承人:郑昊

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兴贵路158号(富丽华庭)3幢1单元1601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6〕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3633、0003634号

不动产情况:建筑面积:143.25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8月2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