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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309号

2025-08-20 14:07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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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合法继承人覃启农、覃启业申请继承覃国朝、李秀英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覃国朝名下,属覃国朝和李秀英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覃启农、覃启业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覃国朝、李秀英

继承人:覃启农、覃启业

不动产坐落: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罗柴村罗文屯40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3〕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7452号

不动产情况:土地使用面积:78.03平方米,建筑面积:214.39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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