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继承(遗赠)公告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204号

2025-06-24 14:24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现有合法继承人叶建珍申请继承丘国丰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叶建珍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丘国丰

继承人:叶建珍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08号中强普罗旺斯66幢2单元502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57215号。

建筑面积:139.99平方米。

用途:住宅。

2.不动产坐落: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民权村民权屯64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4〕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22003号(权利人:张丽新、丘国丰)

房屋宗地面积:231.21平方米,登记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453.59平方米。

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6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