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合法继承人叶建珍申请继承丘国丰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叶建珍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丘国丰
继承人:叶建珍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08号中强普罗旺斯66幢2单元502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57215号。
建筑面积:139.99平方米。
用途:住宅。
2.不动产坐落: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民权村民权屯64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4〕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22003号(权利人:张丽新、丘国丰)。
房屋宗地面积:231.21平方米,登记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453.59平方米。
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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