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继承(遗赠)公告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212号

2025-06-18 15:17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现有合法继承人龙金方申请继承玉佩池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玉佩池名下,属玉佩池和龙金方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龙金方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玉佩池

继承人:龙金方

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64-1号院(城市怡景)18幢2单元1901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8263号

不动产情况:建筑面积:122.46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6月1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