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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180号

2025-05-30 10:26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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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合法继承人蒙新亮、蒙新焜申请继承蒙坚成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蒙坚成名下,属蒙坚成和杨创恒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蒙新亮、蒙新焜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蒙坚成

继承人:蒙新亮、蒙新焜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解放北路龙圣新村小区。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2009第1019号

房屋所有权证:无。

土地使用面积:72.00平方米。

用途:住宅。

2. 宅基地上的房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三合村正谷街。

集体土地使用证:贵集用〔1991〕字第010200882

房屋所有权证:无。

宅基地使用面积:101.32平方米。

房屋情况:混合结构3.5层。

用途:住宅。

3. 宅基地上的房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三合村正谷街。

集体土地使用证:贵集用〔1990〕字第010200884-2

房屋所有权证:无。

宅基地使用面积: 81.84平方米。

房屋情况:砖木结构2层。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实施细则》第四章二十七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蒙新亮、蒙新焜继承蒙坚成名下宅基地上的房产,宅基地使用权随地上的房产转移登记到蒙新亮、蒙新焜名下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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