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合法继承人高武雄申请继承高光聪、李祖芳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高光聪名下,属高光聪和李祖芳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高武雄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高光聪、李祖芳
继承人:高武雄
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小江石羊塘486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1991〕字第1772号。
房屋所有权证:桂房证字第1616229号。
不动产情况:土地使用面积:5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7.22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5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