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合法继承人马崇欢、马崇孟、马崇杰申请继承蒙秀玲、马文常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蒙秀玲名下,属蒙秀玲和马文常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马崇欢、马崇孟、马崇杰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蒙秀玲、马文常
继承人:马崇欢、马崇孟、马崇杰
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南区贵初西侧。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2005〕第0382号。
房屋所有权证:无。
不动产情况:土地使用面积:63.84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5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