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合法继承人邓小沅申请继承邓照景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邓小沅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邓照景
继承人:邓小沅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罗齐垌D2-5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1998〕字第2543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房权证字第038438号。
土地使用面积: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8.00平方米。
用途:住宅。
2.不动产坐落: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樟木西街151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3〕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157507号(权利人:邓照山、邓照景)。
土地使用面积:196.20平方米。
用途:住宅。
3.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城二路西侧(龙湾丽水)21幢5-501。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10864号。
建筑面积:143.27平方米。
用途:住宅。
4.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达开路1199号(龙湾丽水)地下车库车位202号。
不动产权证书: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2393号。
建筑面积:37.19平方米。
用途:车位。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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