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合法继承人吴建存、吴建彬申请继承吴庭国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吴庭国名下,属吴庭国和蒙达妹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吴建存、吴建彬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吴庭国
继承人:吴建存、吴建彬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龙珠巷173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2010〕第0180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贵港市字第10095040号。
土地使用面积: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68.00平方米。
用途:住宅。
2.不动产坐落: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苏岗村大村屯77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2〕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402463号。
土地使用面积:145.39平方米,建筑面积:153.29平方米。
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5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