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合法继承人吕创鹏申请继承蔡莲琴名下的不动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吕创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蔡莲琴
继承人:吕创鹏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南区南江桥南东63东2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1992〕字第2292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房权证字第017034号。
土地使用面积:75.15平方米,建筑面积:157.28平方米。
用途:住宅。
2.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凤凰东街141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2014〕第00572号(土地使用权人:庞伟雄)。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贵港市字第10151557、10151558号(房屋所有权人:吕创鹏、蔡莲琴)。
土地使用面积:67.20平方米,建筑面积:489.13平方米。
用途:商业。
3.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5号院(联邦国际小区)。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22543号。
建筑面积:176.31平方米。
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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