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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045号

2025-02-21 09:47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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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合法继承人丘美群、覃茂芝申请继承覃飞明名下的不动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丘美群、覃茂芝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覃飞明

继承人:丘美群、覃茂芝

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903号(陶然花园)4幢2单元204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62122号(该不动产登记在丘美群名下,属丘美群和覃飞明夫妻共有财产

建筑面积:102.58平方米。

用途:住宅。

2.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957-1号(垯鑫苑)1幢402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9〕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6067号(该不动产登记在覃飞明、丘美群名下,属覃飞明丘美群夫妻共有财产

建筑面积:133.91平方米。

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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