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继承(遗赠)公告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字第032号

2025-02-21 09:42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刘梅兰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现有合法继承人黄琼才、黄正才申请继承黄乃超、罗娇妹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黄乃超名下,属黄乃超和罗娇妹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黄琼才、黄正才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黄乃超、罗娇妹

继承人:黄琼才、黄正才

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建设路16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1995〕字第0013号

房屋所有权证:桂房贵证字第0001458

不动产情况:土地使用面积:144.52平方米,建筑面积:300.57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2月2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