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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4〕字第496号

2025-01-14 16:35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陆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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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合法继承人黄吉容、苏鑫栋申请继承苏连友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登记在苏连友名下,属苏连友和黄吉容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黄吉容、苏鑫栋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苏连友

继承人:黄吉容、苏鑫栋

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26号港北新苑3幢2单元501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155281号

不动产情况:建筑面积:135.30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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