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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4〕字第479号

2024-12-27 09:30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陆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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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合法继承人张华奖申请继承农玉琼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属农玉琼和张华奖夫妻共有财产,经审定,现对继承人张华奖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农玉琼

继承人:张华奖

不动产坐落: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728号(东方巴黎)1幢1-1005号。

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33090、10033091号(房屋所有权人:张华奖、农玉琼)

不动产情况:建筑面积:132.41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材料查验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4568425

公示单位: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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